《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
因病休学的学生需在开学前一周提交申请,其他学生最迟于开学后两周内提交申请,若不按时办理,按自动退学处理。 申请受理后, 一般在一周内审核完毕并通知学生办理有关手续,特殊情况办理时限适当延长。
部 门:教务科(行政楼 109 ) 工作人员: 汪家惠 联系电话: 644337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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